交易类业务是指在公司挂牌的无需兑付本息的一次性交易业务,包括资产摘挂牌、不良资产转让、信息展示、见证业务等。



 
符合监管要求的小额贷款公司、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监管领域内机构在经营中形成的资产及企事业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资产,具体包括:

(1)基础金融资产:符合监管规定的金融企业国有非上市资产、股权资产、不良金融资产、委托债权投资、应收账款、小贷资产、融资租赁资产、保理资产等;
(2)权益金融资产:符合监管规定的应收账款收益权、小贷资产收益权、融资租赁收益权、保理资产收益权等;
(3)其它符合监管规定的金融资产;

 
利用本公司信息发布平台,根据业务申请人的申请为其提供各类资产交易、招商及投融资等各类交易信息发布相关服务的业务。

 
不良资产业务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他合法主体等在经营中形成的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收购或其他方式取得的不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挂牌转让业务。

 
见证业务申请人向本所申请由本所为特定资产或交易提供第三方见证服务的业务。